法律

合同标的一般写什么

  一、合同标的一般写什么

  合同标的一般写明以下事项:

  1、有形财产。

  2、无形财产。

  3、劳务。

  4、工作成果。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内容不一致是否无效

  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不一定无效。一致的部分有效,不一致的部分不一定有效,对不一致的部分应该积极跟合同另一方沟通协调,重新达成合意内容,对错误的地方进行补正,签字盖章确认。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签订合同要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2、注意合同的内容是否全面、合法;

  3、注意合同是否存在不平等的条款;

  4、注意的违约责任的约定以及违约金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