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重要的林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一、重要的林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林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是遵守法律法规对林地的流转和开发利用作出的义务性规定,注意林地承包期限等。林地承包后,林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的林地不得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林地承包的期限是多久

  林地的承包期限是七十年。依据我国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耕地的承包期通常是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一般是三十年到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通常是三十年到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一般需要经过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不宜通过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林地承包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继承林地承包经营权吗

  林地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小编提醒您,如果其继承人不愿继续承包的,可以由发包方或其他继续承包该片林地的人进行折价补偿,继承人可将其价额作为遗产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