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是多少年
一、一般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是多少年
一般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是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追诉期间会发生中断吗
追诉期限可以中断。追诉期限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追诉期逃避侦查和审判的后果
《刑法》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