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用益物权所有权的区别

  一、用益物权所有权的区别

  用益物权所有权的区别:

  1、对象不同。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财产(一般为不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范围不同、恒久性不同。用益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所有权是完全物权。

  虽然用益物权人可依法将其享有的用益物权转让、抵押等,但不具有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处分的权利;相对于所有权的恒久性,用益物权的行使具有期限性,期限届满,用益物权人应将占有、使用之物返还于所有权人;

  3、独立性。用益物权是一项独立于所有权的物权。用益物权一经设立,便独立于所有权而存在。所有权人不得随意收回其财产或妨碍用益物权人依法行使权利。

  二、为什么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是由所有权与用益物权、所有权人与用益物权人之间的关系决定的。用益物权虽由所有权派生,但它是一项独立的物权,当事人依法取得用益物权后对所有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转让该用益物权的权利。小编提醒你,用益物权具有直接支配性和排他性,可以依法直接行使权利,不受第三人的侵害和所有权人的干涉。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是用益物权人正常行使权利的基本保障。

  三、用益物权与所有权的关系

  1、用益物权是一种由所有权派生的物权

  用益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财产上设立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因此用益物权被称为“他物权”,这不同于所有权的“自物权”。

  2、用益物权是区别于所有权这个完全物权的受限制的物权

  虽然用益物权人可依法将其享有的用益物权转让、抵押等,但不具有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处分的权利。

  3、用益物权是一项独立于所有权的物权

  用益物权在行使上具有优先性,即使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也不影响用益物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