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有效应对商品房质量问题

  一、如何有效应对商品房质量问题

  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瑕疵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小编提醒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小编提醒您,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仍需要交物业费。入住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子质量问题为理由,而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业主只要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应交纳管理费。

  三、遇到房子质量不合格时怎么退房

  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

  2、十五天内办理各种手续。

  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十五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3、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十六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