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监护权撤销的情形有什么

  一、监护权撤销的情形有什么

  监护权撤销的情形有:

  1、监护人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

  3、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4、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二、监护权变更案件可以调解吗

  监护权变更案件不可以调解。监护权是法定权利,不可通过协商变更监护权归属。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三、剥夺父母监护权后由谁抚养孩子

  小编提醒您,剥夺父母监护权后有抚养能力的按照以下顺序抚养: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