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了解物权的种类有哪些

  一、了解物权的种类有哪些

  了解到物权的种类有: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这种分类的标准是物权的存续有没有期限。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

  二、物权的效力是什么

  物权的效力有以下几点:

  1、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

  2、优先效力。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3、追及效力。是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均得追及其所在而之间支配该物。

  4、妨害排除效力。又是指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

  三、物权的保护内容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物权的保护内容有: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