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是否可以在公证遗嘱中指定继承人

  一、是否可以在公证遗嘱中指定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人不是由公证处指定的,而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被继承人立遗嘱时,指定继承人。被继承人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公证和公证遗嘱有啥区别

  遗嘱公证和公证遗嘱不存在区别,都是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

  1、遗嘱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记录的是遗嘱人遗嘱的相关内容。

  2、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遗嘱公证书是公证遗嘱过程的必然产物。

  3、公证遗嘱是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该遗嘱除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认定为不真实和不合法,因为公证遗嘱本身证明的就是该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其他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发生争议时按照法定程序确认。

  三、公证遗嘱撤销后有效吗

  公证遗嘱被撤销后该遗嘱归于无效。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小编提醒您,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能撤销,由遗嘱人自己撤销订立的遗嘱,根据《民法典》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