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检察院批不批捕是7天还是7个工作日

  一、检察院批不批捕是7天还是7个工作日

  是七日,诉讼法上的日期,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还有刑事诉讼,都是指自然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批准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什么

  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

  1、提出保证人担保;

  2、提交保证金担保。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采取保证人保证的,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