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承包违约金标准是要如何规定的

  一、土地承包违约金标准是要如何规定的

  土地承包合同违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赔偿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除损害赔偿外,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解决因土地承包发生的纠纷如下:

  1、协商,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诉讼时效

  小编提醒您,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如果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是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6个月,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