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借款合同担保方有没有期限

  一、借款合同担保方有没有期限

  借款合同担保方有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未约定的可以适用于债务履行后的6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民间借贷担保人担保时候的注意事项

  1、如果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担保期限,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小编提醒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4、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担保人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担保人的资格条件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65周岁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