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拍卖房屋基本程序

  一、法院拍卖房屋基本程序

  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一般在六个月左右完成。

  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如下: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二、购买法院拍卖房需缴纳哪些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三、房屋拍卖流拍后多久可以再拍

  房屋拍卖流拍后六十日内再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