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占有返还请求权及行使条件

  一、占有返还请求权及行使条件

  占有返还请求权行使条件如下:

  1、请求权人应为占有人,非占有人即使对占有物享有合法的权源,也不能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2、须有占有物被侵夺。侵夺,指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而排除占有人对物的事实上的管领力

  3、相对人应为侵夺人

  4、占有物仍然存在并可返还,方可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二、占有返还请求权的内容

  占有返还请求权有如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占有人对物的使用、收益。

  善意占有人,有权对占有物使用、收益。这是善意占有人的一项重要的权利。恶意占有人无此等权利。

  善意占有人对物的使用、收益及取得的孳息,在返还占有物时不必返还。恶意占有人在返还占有物时应返还占有物的孳息。如果孳息被消费了或因过失而损失了或应当收取而没有收取的,应当赔偿损失。

  2、占有人在占有物毁损、灭失时的赔偿责任。

  善意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善意占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三、占有返请求权的法律性质

  占有返请求权的法律性质并没有统一的定论,有学者认为,有人与回复请求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性质系属于一种法定债的关系,原则上应适用债法的相关规定,例如,债权可以让与、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