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般偷窃多少金额可以判刑

  一、一般偷窃多少金额可以判刑?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会被判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涉嫌盗窃罪可免于刑事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四、涉嫌盗窃罪侦查期间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五、盗窃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六、盗窃罪的公诉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七、盗窃罪的庭审流程是怎样的?

  1、审理前由书记员确认各方到庭并宣读法庭规则。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等。

  3、法庭通过发问以及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

  4、控诉方与辩护方进行辩论。

  5、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