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品房预售合同必备内容有哪些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必备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合同必备内容如下:

  1、买卖双方和预售商品房的基本信息;

  2、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3、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4、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5、解决争议的方法;

  6、违约责任等。

  小编提醒您,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诉讼流程是怎么走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