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疗纠纷应该如何化解

  一、医疗纠纷应该如何化解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如下:

  1、双方自愿协商;

  2、申请人民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二、医疗纠纷的种类

  小编提醒您,医疗纠纷的常见情形有:

  1、医疗美容损害引起的纠纷。

  2、诊疗护理过程所致的医疗纠纷。这类纠纷是医患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

  3、因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正常后果,而发生的纠纷。

  4、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损害纠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三、提交医疗事故鉴定必须准备什么材料

  提交医疗事故鉴定必须准备如下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