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起诉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不被起诉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1、在领域外犯罪,要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受过刑事处罚;
2、又聋又哑,或盲人犯罪;
3、超过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必要限度,造成危害而犯罪;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5、犯罪中止或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6、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员;
7、被胁迫、诱骗的胁从人员;
8、自首或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
二、不起诉的当事人会有案底吗
小编提醒您,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不予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不予起诉的程序如下:
1、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2、不起诉决定书的宣读和送达;
3、解除扣押、冻结;
4、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法律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