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被起诉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不被起诉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1、在领域外犯罪,要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受过刑事处罚;

  2、又聋又哑,或盲人犯罪;

  3、超过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必要限度,造成危害而犯罪;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5、犯罪中止或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6、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员;

  7、被胁迫、诱骗的胁从人员;

  8、自首或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

  二、不起诉的当事人会有案底吗

  小编提醒您,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不予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不予起诉的程序如下:

  1、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2、不起诉决定书的宣读和送达;

  3、解除扣押、冻结;

  4、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法律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