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监事的责任范围及义务

  一、公司监事的责任范围及义务

  公司监事的责任范围及义务: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二、监事会的设立有何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其他规定。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三、监事会多久开一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召开的规定具体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4、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5、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