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签了拆迁合同怎么办

  一、签了拆迁合同怎么办

  签了拆迁合同的处理:

  当事人如果签订了拆迁协议,如果没有法定的可撤销事由或无效事由,是不能随意反悔的。法定的可撤销事由是有重大误解、遭受欺诈、遭受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形,在这些情况下,是可以请求撤销拆迁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拆迁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

  小编提醒您,拆迁协议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

  2、补偿方式、金额及支付期限;

  3、搬迁期限;

  4、双方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拆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只有六个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