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构建有效的强制拍卖房屋申请书

  一、构建有效的强制拍卖房屋申请书

  构建有效的强制拍卖房屋申请书如下: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2、被执产的相关信息:房产的坐落地、房屋面积、房产证号等。

  3、拍卖规则:拍卖时间、地点、参拍要求、报价方式等。

  4、拍卖的法律效力:拍卖所产生的法律效力、拍卖结果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拍卖结果对未参加拍卖的当事人的法律效力等。

  5、结果通知:拍卖结果如何通知当事人,是否需要当事人签字确认等。

  6、当事人的义务:当事人是否有义务按照拍卖结果签字确认,以及拍卖的费用是否由当事人承担等。

  三、司法拍卖房屋买卖问题有什么

  1、产权清晰。拍卖的房屋产权要清晰,过户不会有任何问题,委托拍卖的房屋如设有抵押权的,应先注销抵押权,而法院委托拍卖的,要提交法院委托拍卖函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2、价格合理。如一些房屋的起拍价仅为市场价的七成至八成,超过起拍价就可成交。

  3、流程完备。委托拍卖的房屋,拍卖公司首先要对房屋的权属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再同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经拍卖所得的房产办理产权时需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拍卖协议,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委托书。

  4、预算充足。拍卖是处理一些不良资产的一种手段,必须要一次性付完钱,而且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大部分是这样,也有些地方是法院拿到拍卖款后会扣下部分用来缴税),而绝大多数人并不知情直到缴税的时候才大吃一惊。

  三、房屋拍卖流拍后多久可以再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