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往深圳需要哪些资料
一、户口迁往深圳需要哪些资料
户口迁往深圳需要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居住证》(原件);
3、工作单位出具的迁入证明;
4、户口迁移申请表;
5、个人经济收入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
7、户主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全部户口薄复印件(正反面);
8、其它材料。
二、户口迁移的程序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户口可以迁移几次
小编提醒您,现阶段,是没有限制公民一年以内迁移次数的,公民若满足相关迁移条件的,就可以带上当地要求的资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民每一次办理出户口迁移证后,原来的常住户口就同时注销,同一本户口本上,只能看到一次迁移信息。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