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程建设中的矿物垃圾如何处置方法

  一、工程建设中的矿物垃圾如何处置方法

  工程建设中的矿物垃圾处置方法如下:

  1、物理法。向细尾矿喷水、覆盖石灰和泥土。用树皮、稻草覆盖顶部,在上风向栽植防风林等。

  2、植物法。在废石或尾矿场上栽种永久性植物。

  3、化学法。利用可与尾矿化合的或粘结的物质(水泥、石灰、水玻璃等)在尾矿表面形成固结硬壳。

  4、土地复原和再植法。在开采后破坏的土地上回填废石、尾矿,沉降稳定后,加以平整,覆盖土境或栽种植物或建造房屋。

  5、综合利用法。回收有价金属元素,做建筑材料等。

  二、工程建设协议常见的条款有哪些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如何选择仲裁机构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选择仲裁机构是关键,一般可以从地域、性质、规模等方面考虑。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仲裁机构,也可以依据仲裁机构的章程或者协议选择仲裁机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选择仲裁机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依据章程选择或协商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