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办理房屋继承要注意几点

  一、办理房屋继承要注意几点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办理继承房产过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与死亡证明;户口本或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继承公证书。

  小编提醒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三、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交哪些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