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程序

  一、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程序

  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程序如下:

  1、起诉和受理。即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和人民法院受理起诉。这一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条件和能否立案审理。如果决定受理,诉讼便由此开始。

  2、案件审理前的准备。这一环节主要是人民法院为案件的正式审理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包括调查收集证据、准各有关材料等。这一环节是案件正式审理的基础。

  3、开庭审理。即审判组织召集诉讼参加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正式开庭审理案件。这是全部诉讼的核心环节,是诉讼活动的集中体现和典型形态。

  4、宣判。即对案件的事实作出认定,并依据所选择适用的法律,对案件的争议作出实体判决和程序上的裁定。

  二、劳动诉讼管辖地的确定

  劳动诉讼管辖地的确定是: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诉讼。小编提醒您,而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劳动纠纷提起诉讼要什么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5、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劳动法律关系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处理的材料。

  6、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