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法人如何解决无力偿还债务问题

  一、企业法人如何解决无力偿还债务问题

  企业法人如下解决无力偿还债务问题:可以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法律规定如果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按规定清理债务。

  二、公司债务偿付顺序有哪些规定

  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的规定:企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依次清偿职工的工资和各项社保费用、补偿金;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欠税;以及企业的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照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三、公司债务能否由股东承担

  公司债务一般不由股东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小编提醒您,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即可,但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