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公司法对股东诉讼制度有何新规

  一、新公司法对股东诉讼制度有何新规

  新公司法对股东诉讼制度有以下新规: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1、产生原因不同。

  股东的权利虽然多种多样,但总的来说,股东的权利可以分成两大类:股东的个人性权利和股东的共同性权利。

  2、诉讼目的不同。

  3、诉讼被告不同。

  股东直接诉讼只适用于公司及其内部人员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即诉讼的被告只能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监事和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代表诉讼适用的范围则比较广泛。

  4、诉讼归属不同。

  5、诉讼程序不同。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需履行一定的前置程序—用尽公司内部救济,而提起股东直接诉讼则不需要履行该程序。

  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纠纷当事人或直接利害关系人,且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有关于该纠纷所提出的,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以及理由和依据;

  3、有明确的被告;

  4、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