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逮捕令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被撤销或改变

  一、逮捕令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被撤销或改变

  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撤销或变更逮捕:

  1、被逮捕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2、被逮捕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对社会没有危害性的;

  3、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4、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他判处的刑期的。

  二、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期限

  小编提醒您,检察院批捕时间是七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被逮捕后是不是一定就会判刑

  逮捕后不一定判刑。判刑是由法院来定的,法院具有最终裁量权。

  逮捕只是一种在发现犯罪后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在逮捕后,公安机关还需要进行继续调查,然后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再由法院审判定罪量刑。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将成为公诉的被告,进行判决。批准逮捕后可能会除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还有可能会被证实无罪而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