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诽谤罪立案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诽谤罪立案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1、为了更好地认定诽谤罪,需要准确认定诽谤行为。即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

  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可能属于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2)诽谤罪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2、诽谤罪需要达成情节严重的程序,否则不构成犯罪。

  (1)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2)情节轻微的诽谤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诽谤罪追诉有效期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诽谤罪与侮辱罪的区别是什么

  诽谤罪与侮辱罪的区别: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