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在民事诉讼中撰写被告人的答辩状

  一、如何在民事诉讼中撰写被告人的答辩状

  如下在民事诉讼中撰写被告人的答辩状:需要写明被告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答辩的意见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其住址;受理的法院名称;以及答辩人的签名和日期填写。

  二、民事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小编提醒您,民事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三、民事诉讼案件流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起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5、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6、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7、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