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发现对方伪造债务应该要如何处理
一、离婚时发现对方伪造债务应该要如何处理
离婚时发现对方伪造债务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向法院请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并且该类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由伪造方一方承担,其配偶不承担偿还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
小编提醒您,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三、离婚如何证明对方伪造债务
离婚证明对方伪造债务的方式:
1、举证债务不存在。例如,债务人只能提供债务凭证,无法查实债权人的;
2、举证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例如,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的;
3、离婚证明对方伪造债务的其他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