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货品意外毁损灭失如何归责赔偿

  一、货品意外毁损灭失如何归责赔偿

  如果货品意外毁损灭失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则双方不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三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货物毁损纠纷管辖法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运输合同中货物毁损的,是属于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合同产生纠纷的,可以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运输合同纠纷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运输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小编提醒您,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

  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没有仲裁约定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