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权人撤销权怎么确定诉讼主体

  一、债权人撤销权怎么确定诉讼主体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主体的确定是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还有可能包括受益人或受让人。

  其中债权人是原告,债务人以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则是被告。

  在撤销权之诉兼有给付之诉时,才会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被告。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

  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一般有一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但是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如果债权人在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主观构成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的主观构成要件: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2、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