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律规定房屋遭强拆怎么办

  一、法律规定房屋遭强拆怎么办

  房屋遭强拆的处理方式如下:

  1、拨打110报警。

  房子被强拆了可以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2、拍照摄像,保存好现场证据。

  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

  摄录的画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强拆实施过程,参与强拆的人员情况都要摄入画面。

  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二、强制拆除房屋的赔偿

  小编提醒您,强制拆除房屋的赔偿包括安置补偿的损失、房子价值的损失、房子装修的损失和房子强拆被埋物品的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三、房屋拆迁纠纷应该如何诉讼

  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