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谁应该支付医疗事故鉴定费用

  一、谁应该支付医疗事故鉴定费用

  谁应该支付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如下分析:

  事故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

  小编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有:

  1、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2、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

  3、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提出申请,接受委托,准备材料,调查事实,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患双方对于医疗事故中的各项事宜存在不同意见,遂委托专业的医学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