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买卖二手房房屋过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一、买卖二手房房屋过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买卖二手房房屋过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二、办理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二手房过户的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共有房屋的证明;

  5、房屋产权证;

  6、房屋产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7、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8、网签合同。

  三、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交纳哪些费用

  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4、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2、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3)增值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2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