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后对方的户口不迁怎么办

  一、离婚后对方的户口不迁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的户口不迁的处理:

  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二、离婚后孩子户口跟谁

  小编提醒您,离婚后孩子户口跟谁如下分析: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