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情况下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一、什么情况下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如下:

  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是指独立于人们对意志以外发生的事件,它是人类预见力和防范力在合乎情理的条件下所不能及的,或至少是防止或避免不了的。

  2、社会事件,如战争、武装动乱、罢工等。在现代社会,实践中,遇到上述社会事件等情况少之又少,但是,这几种情形仍然被认为是不可抗力范围,一些异常社会事件等发生,能够认定为不可抗力的类型。

  3、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主要是指由于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法律、行政措施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

  4、传染病、瘟疫等无法预见的疾病。传染病、瘟疫等不可预见的疾病,从特征上来看,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一般也是不可抗力的类型之一。

  二、不可抗力免责义务有哪些?

  不可抗力免责义务有:

  1、通知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部分原因,以便对方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损失;

  2、提供证明的义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提供证明的机关可以是公证机关、政府部门和其他可以证明不可抗力存在或发生的机关。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三、不可抗力的特点与构成要件

  不可抗力的特点:

  1、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事件。

  2、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控制的事件。

  3、不可抗力是独立于当事人意志和行为以外的事件。

  4、不可抗力是阻碍合同履行的客观事件。

  不可抗力的构成条件:

  1、不能预见

  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

  2、不可避免

  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3、不可克服

  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