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适用代位继承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一、不适用代位继承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不适用代位继承的具体情形是: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有一人或多人死亡,被继承人死亡仍有兄弟姐妹的,死兄弟姐妹的子女不得通过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生活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婚姻不得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的配偶在继承人之前死亡,被继承人有子女的情况下,不能代替继承死亡配偶父母的遗产;

  2、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指定进行的。被继承人立遗嘱的目的是改变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或者份额;

  3、因谋杀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不适合代位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补救措施。

  二、代位继承的条件

  小编提醒您,代位继承有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1、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制度。因此。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并且,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开始前死亡的,才会发生代位继承;

  3、主体的不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接晚辈血亲,而不能是被子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而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得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

  4、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