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村宅基地的命名证明有哪些要求

  一、农村宅基地的命名证明有哪些要求

  农村宅基地的命名证明的要求是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的,应该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宅基地申请后几年有效

  宅基地批复下来的有效期是两年。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三、宅基地申请多久批下来

  1、法定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限:20日;

  2、承诺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限:20日;

  3、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间一般为20日。

  小编提醒您,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申请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经讨论公示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最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申请需要提交上述六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