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判断商业秘密是否遭到侵犯

  一、如何判断商业秘密是否遭到侵犯

  判断商业秘密是否遭到侵犯需要看是否有下列情形:

  1、掌握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或保密协议,向他人提供单位商业秘密的行为;

  2、未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以盗窃、贿赂、欺诈、引诱等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3、其他认定方式。

  《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二、商业秘密的类型

  小编提醒您,商业秘密的类型有:

  1、产品。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在既没有申请专利,又未投放市场之前,是企业的商业秘密;有些产品即便公开面市,但是产品的组成方式也可能是商业秘密。

  2、配方。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等是商业秘密常见的形式。

  3、工艺程序。

  4、改进的机器设备。

  5、图纸。产品图纸、模具图纸以及设计草图等,都是重要的商业秘密。

  6、研究开发的文件。记录新技术研制开发活动内容的各类文件。

  7、客户情报。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若被竞争对手知悉,可能危及公司生死存亡。

  8、其他资料。

  三、侵犯商业秘密损失如何计算

  侵犯商业秘密损失的计算需要考虑如下因素:

  1、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商业秘密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应全部作为损失的数额。这里既包括权利人本身的收入,也包括权利人预期的若干年内收益。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商业秘密的开发投入、商业秘密的成熟程度、商业秘密的利用周期及其是否可以重复利用,以及商业秘密的使用和转让、市场的供求状况等。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和赔偿额。这种损失的计算以侵权人未再向第三人披露、转让和不为其他公众所知为前提。对于非法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的,以其非法出卖收入为损失额;违法使用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其因此获得或增加的利润为损失额。当利润无法查明时,可委托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或者专家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