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耕地被征用补偿款怎么算的

  一、耕地被征用补偿款怎么算的

  耕地被征用补偿款计算的方式是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旱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1.3万元;

  2、征收水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2万元;

  3、征收菜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3万元。

  小编提醒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耕地征用需要什么手续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5、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

  6、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7、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8、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9、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三、耕地征用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耕地征用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被征收人应当在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