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权人的撤销权什么时候可以行使

  一、债权人的撤销权什么时候可以行使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需要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需要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需要行使撤销权;法定其他情形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人撤销权有什么客观构成要件

  小编提醒您,债权人撤销权有以下客观构成要件:

  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不得撤销。

  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

  三、债权人的撤销权的后果

  1、法院撤销债务人处理财产的行为后,债务人财产处理的行为无效。

  2、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财产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自己债权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