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城镇户口转农村户口手续有哪些

  一、城镇户口转农村户口手续有哪些

  城镇户口转农村户口手续如下:

  1、书面申请报告;

  2、《入户申请审批表》;

  3、《户口簿》、《身份证》;

  4、迁入地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5、迁入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接收证明;

  6、户口所在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7、迁入地派出所综合调查材料(申请人的个人基本情况、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等);

  8、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

  9、属子女投靠父母的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10、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提交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二、户口迁移要哪些材料

  户口迁移申报材料:

  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三、户口迁移需要本人办理吗

  户口迁移不一定需要本人办理。因工作分配、工作调动、升学等户口迁移理由迁移户口,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买房户口迁移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