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放弃遗产继承手续需要哪些文件

  一、放弃遗产继承手续需要哪些文件

  放弃遗产继承手续需要如下文件: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二、放弃继承后可以反悔吗

  小编提醒您,放弃继承权一般是不能反悔的,在一定条件下能反悔。当事人在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程序

  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3、公证机关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

  4、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