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程序与注意事项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程序与注意事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程序如下:

  1、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申请;

  2、申请后提交相关材料;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收集材料后上报政府相关部门;

  4、审批通过后,领取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注意事项如下:

  1、必须具备村民资格。

  2、申请人提出申请。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小编提醒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二、宅基地确权证什么时候发下来

  农村房屋确权发证的时间是自2013年开始,从确权到发证一般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可以向乡政府国土部门咨询,农村房屋确权可以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宅基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到期的处理是可以办理续期的,当事人需要到政府部门续期。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下建造、保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身份性的特点,同时,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进行配置。其取得方宅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