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解除合同后,仲裁条款是否仍具法律约束力

  一、解除合同后,仲裁条款是否仍具法律约束力

  解除合同后,仲裁条款仍具法律约束力。仲裁条款是解决合同纠纷的独立条款,是争议的解决条款,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仲裁协议、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仲裁条款一般不随合同的效力发生改变。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签订后如何解除

  合同签订后可以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合同和撤销合同有啥区别

  1、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小编提醒您,合同的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

  2、合同的解除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合同的撤销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

  3、合同解除后,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效,撤销前已履行的部分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