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要如何去理解行政诉讼时效

  一、要如何去理解行政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效期。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时效中止要如何处理

  小编提醒您,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解决方式为:公民可以在消除障碍后十日内提出延长期限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行政诉讼律师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案件按件收费:3000元/件,具体价格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案件,其最高收费标准按照诉讼标的额实行差额定率累进制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费起,但最高不能超过元;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4%—6%;

  (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收费比例为3%—5%;

  (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收费比例为2%—4%;

  (8)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1%—2%。

  3、代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给予本标准下浮10%—20%范围内适当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