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的规定条件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的规定条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的规定条件是:

  1、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2、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

  3、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

  4、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

  5、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

  二、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是什么意思区别

  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2、责任不同。发包方是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方是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

  三、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是什么

  小编提醒您,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是: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技术资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才能保证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