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后房产给子女要交税吗

  一、离婚后房产给子女要交税吗

  离婚后房产给子女要交税。但是根据不同的过户方式收取的费用也就不同,具体几种方式收费如下:

  1、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2、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二、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小编提醒您: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有哪些需要公证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