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要有哪些内容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要有哪些内容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有: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土地界址、面积等;
3、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4、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5、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6、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7、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小编提醒您,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1、划拨
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必向土地所有人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2、出让
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协议、招标和拍卖。
3、流转
土地使用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如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况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况:
1、存续期限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果定有期限,则存续期限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归于消灭。但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期限的限制,故不存在因存续期限届满而消灭。
2、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在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时,建设用地所有权人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在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回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归于消灭。
3、土地灭失。土地灭失指因自然原因而造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客体消灭,如河流改道、山体滑坡、地震等。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为标的物,作为标的物的土地灭失,土地使用权自不能存在,归于消灭。